轉發關于做好2024年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人才工作部署,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不斷激發釋放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切實服務我市高質量發展大局,根據國家、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相關規定,現將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4)85號)轉發給你們,并對我市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做如下安排,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申報時間
(一)評審進度安排
1、社會化高級職稱及市直屬單位中初級職稱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0日,各旗縣區中初級職稱申報時間具體見旗縣區職稱工作通知。
2、“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基層農牧業、林草、水利、烏蘭牧騎、文物博物高級職稱、農牧民職稱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0日,“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時間由市行業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3、中小學教師系列(含基層)高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基層)高級、市直學校中初級職稱申報時間:6月15日-6月29日。
4、各旗縣區、高級評委會組建單位、自主評審單位要及時部署并下發年度評審工作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前需完成評審和公示工作。
5、考評結合系列(專業)職稱申報時間以高級評委會組建單位下發的年度評審工作通知要求為準。
(二)申報材料截止時間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學歷、資歷、任職年限、業績成果(論文、獎項、榮譽等)、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時間為當年職稱申報截止時間(考評結合系列或專業的截止時間以評委會組建單位或自治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年度評審工作通知要求為準)。
二、申報程序要求
申報人員按照隸屬關系和規定程序逐級將材料報送評委會辦事機構,本年度內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委會提出職稱評審申請。用人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職稱材料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用人單位在申報職稱時嚴把審核關,如實推薦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申報人員不得跨地區、跨部門和跨單位進行申報,一經查實,取消申報人員資格,列入誠信黑名單,并對相關人員移交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一)線上注冊申報
申報人員須首先訪問內蒙古人才信息庫(網址:www.nmgrck.cn),進行線上注冊并登錄,在業務辦理—2024年職稱申報欄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報,保存后下載導出《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職稱送審表》后,進行線下填寫及完善申報材料。申報“定向評價”職稱、農牧民職稱,以及自治區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的,需進入相對應的欄目填報。
(二)線下提交材料
申報人員線下材料提交應按照隸屬關系及相關要求進行。
1.職稱申報材料應按職稱評審(人事)管理權限由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逐級復審、逐級上報。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推薦程序、申報人員資格、申報專業和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進行把關。
2.民營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報所屬地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稱評審(人事)管理權限,高級職稱由旗縣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彥淖爾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單位的職稱申報材料經開發區人事部門初審通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檔案系列中初級材料由單位初審,報行業主管部門復審后,報市委辦公室(市檔案局)。
三、評審政策規定
(一)嚴格評審依據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嚴格遵守《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內人社發〔2023〕4號)規定,并符合自治區制定印發的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條件中的申報基本條件、能力業績條件等要求方可申報。各旗縣區、各評委會、各自主評審單位在開展職稱評審時,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規定和新修訂的評審條件。國家和自治區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實行多元化的評價方式
1.對國家或自治區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即視為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
2.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或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自治區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自治區正高級經濟師探索推行職稱評審和面試(答辯)相結合的評價方式。
3.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繼續采取講課、量化評審和專家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自治區正高級經濟師、高級統計師職稱實行網上申報評審。
5.旗縣(市、區)和蘇木鄉鎮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單獨設組評審。
6.各旗縣區、各評委會根據申報情況對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應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或組織開展專項評審。將技術創新、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等方面獲得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
(三)賦予用人單位職稱評審自主權
1.各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地區中、初級職稱評審(含考核認定)。
2.市衛健委負責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
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基層藥學高級職稱評審。
(四)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非公有制領域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其中,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專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應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應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參加考評結合系列職稱評審的,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鼓勵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其繼續教育學習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硬性要求。凡在我市注冊登記正常經營納稅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需按照《勞動法》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本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屬地原則,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把關后,報工作單位所在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繼續做好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
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按照總量控制、盟市評審、自治區核準備案的原則進行。2024年全市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總數控制在12人(行政領導評審不超過4名),各旗縣區、市直教育部門在推薦人選時要充分考慮擔任學校(村小、教學點除外)和科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包括校級領導、科研機構正副職領導)的申報人數不得超過推薦總數30%的比例限制,重點向一線教師傾斜,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以不報。中小學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嚴格在各旗縣區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
四、資格審核要求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評委會組建部門和辦事機構應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內人社發(2023)4號)有關規定,做好職稱申報評審各環節審核、公示、推薦等工作。
(一)申報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實行承諾制度。
(二)用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人員材料是否真實完整,出具職稱申報推薦意見,說明推薦人選產生方式、申報人員具備的資格條件及公示情況等,對申報程序和材料把關作出承諾。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推薦報送的申報材料須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推薦單位公章。
(三)各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推薦程序、申報人員資格、申報專業和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進行把關。
(四)各旗縣區、部門和單位在上報材料前,要將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各系列申報人員花名冊在各自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上報,上報材料需包括公示情況。
五、組織評審要求
(一)嚴格職稱評審程序
1.各旗縣區、自評單位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開展評審工作,不得超范圍、跨專業受理和評審職稱,不得違反規定降低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不得違反評審時限要求和評審程序。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職稱評審工作進行監督,確保評審的公平公正。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評審的,要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方可延期評審。職稱評審不得跨年度進行。
2.各旗縣區、自評單位按照年度職稱評審相關規定制定評審實施方案,評審實施方案包括申報情況、評審時間、地點、評委會組建情況、評審工作程序、工作措施、申報人員名單、評委推薦名單等情況,在評審會議召開一周前提交核準部門備案,經同意后方可開展評審工作。自主評審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職稱評審辦法。
3.評審結果公示期間,對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的問題線索,涉及評審工作的,由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調查核實;涉及材料真實性的,由各旗縣區和用人單位調查核實。
4.高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各市、評委會、自主評審單位在評審工作結束一個月內,將正式核準備案報告(含公示情況及公示期間舉報事項處理情況)、《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通過人員花名冊》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中初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各旗縣區、評委會、將正式核準備案報告(含公示情況及公示期間舉報事項處理情況)、《中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通過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同時,將評審數據上傳內蒙古自治區職稱管理系統(www.nmgrck.cn/zcps)。職稱評審結果確認后,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查詢打印個人職稱電子證書。
(二)合理設置評價指標
職稱評審堅持破除“四唯”傾向,避免“一刀切”、簡單化,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鼓勵專業技術人才潛心研究、創新創造。
1.各職稱系列通過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成效、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維度的評價指標,科學評價人才。有關評委會可探索將中試成果納入職稱評價指標體系。
2.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創新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
3.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歷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評審單位,及有關評委會要將專利轉化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評價指標。對于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在職稱評審中與教學科研人員享有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加強監督管理
1.各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的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通過質詢、約談、現場觀摩、查閱資料等形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根據職責對評委會及其組建單位開展的評審工作進行抽查、巡查,依據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倒查、復查,構建政府部門監管、行業(單位)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全過程全鏈條綜合監管體系。被檢查的單位、相關機構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2.評委會不能正確履行職稱評審工作職責的,按照管理權限,由相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其職稱評審行為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取消職稱評審組建單位職稱評審權。
3.對于不能正確履行職稱評審工作職責的、投訴舉報線索較多的評委會,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全覆蓋式開展監督指導,限時整改。
4.建立職稱評審誠信信息庫。各市、旗縣區、評委會組建單位、自主評審單位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持續做好參評人員、評審專家、職稱評審相關工作人員,及評委會組建單位、申報人所在單位誠信信息(失信違規行為)歸集報送工作。出現失信行為,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傳“內蒙古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系統”,相關信息記入職稱評審誠信信息庫,記錄期3年。相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用人單位視情況,給予提醒告誡、通報批評、取消崗位晉升資格、撤銷職稱、暫停或收回評審權等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二)優化服務水平
1.實行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證書信息網上核驗、地區間互認。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結束后,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評審(認定)通過人員職稱電子證書數據統一推送至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和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專業技術人員可通過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內蒙古人社”“蒙速辦”手機APP查詢相應信息。市、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職稱管理權限,持續做好歷年職稱評審信息整理歸集工作。
2.持續做好電子檔案建檔工作。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結束后,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負責評審通過人員電子檔案制作建檔工作,于核準備案后1個月內,將已經核準(用印)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掃描生成電子版文件后,上傳至內蒙古自治區職稱管理系統,取得職稱人員可下載本人《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具體操作指南見內蒙古人才信息庫。
3.試行職稱申報評審進度結果網上查詢。為方便申報人員了解本人職稱評審進度和結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內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職稱管理系統進行相應操作,及時對申報人員職稱申報評審進度進行更新。申報人員完成線上注冊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后,可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實時關注職稱申報評審進度和結果。
(三)嚴格收費管理
各旗縣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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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專技科 |
徐潔 |
8527232 |
臨河區人社局專技股 |
張斌 |
8761561 |
五原縣人社局專技股 |
趙星 |
5583502 |
磴口縣人社局專技股 |
徐晨 |
4268681 |
杭后人社局專技股 |
張開禮 |
6620198 |
前旗人社局專技股 |
柴曉琳 |
3267866 |
后旗人社局事業股 |
盛婷 |
4666642 |
中旗人社局專技股 |
王元德 |
5911636 |
市委辦公室(市檔案局)市委黨政大6019室 |
張力仁 |
8786182 |
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