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5日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全盟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4〕36號)文件,現將文件政策解讀如下:
一、申報程序要求
(一)線上注冊申報
申報人員須首先訪問內蒙古人才信息庫(網址:www.nmgrck.cn),進行線上注冊并登錄。
(二)線下提交材料
申報人員應按照《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認真準備相關材料,其中申報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紙裝訂成冊,復印件每頁需要審核人簽字加蓋公章,未裝訂成冊的不予接收。
二、評審政策規定
(一)減少限制性條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專業外,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各高級評委會應根據本專業領域工作,在本系列(專業)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中明確專業要求。
2.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3.不得將科研項目、經費數量、獲獎情況、論文期刊層次、頭銜、稱號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要求。
4.嚴格落實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有關要求,凡是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或者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能夠辦理的,不得要求申報人員額外提供證明材料。
(二)實行多元化的評價方式
1.對國家或自治區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即視為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
2.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或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自治區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自治區正高經濟師職稱不再采取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探索推行評審和面試(答辯)相結合的評價方式。
3.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技工學校教師系列職稱,以及自主評審單位自主評審的職稱,可采取講課說課、面試答辯、量化評審、專家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評價方式進行。
4.正高級經濟師、高級(含正高級)統計師職稱實行網上申報評審,紙質版相關材料報送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5.對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將技術創新、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等方面獲得的工作績效、創新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
(三)明確評審權限
1.自治區各行業評審的高級職稱材料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報送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由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分類送交各高評委會辦事機構進行評審。
2.全盟中小學教師(中、高級)系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高級)系列、技工學校教師(中級)系列和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評價”(包括: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衛生、農牧業、林業、水利、烏蘭牧騎和文物博物專業系列)的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3.全盟黨校教師系列中級職稱和盟本級黨校教師系列初級職稱由盟委黨校負責實施自主評審;
4.興安職業技術學院本校高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實行自主評審;
5.全盟新農牧民系列高級職稱由盟人社局會同盟農牧業局組建評審委員會開展評審工作,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由旗縣市人社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6.全盟其他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建評委會評審。
7.盟本級其他系列初級職稱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建評委會評審。
(四)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
申報人員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和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下列人員可享受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政策,可不受崗位數額(結構比例)限制,按相關規定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參加考評結合系列職稱評審的,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符合第1至6項的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由內蒙古自治區綠色通道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第7、8項的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由相應評委會評審。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政策原則上只可享受一次。
1.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或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的技術負責人,經盟行政公署研究推薦,并提供相關業績、貢獻和成果鑒定材料,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2.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內政發〔2017〕77號)有關規定,引進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職稱自主評審單位引進人才由本單位評委會評審相應職稱。
3.博士后在站期間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或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由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經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自治區主管部門研究推薦,直接申報認定副高級職稱。
4.不具備職稱評審條件規定的學歷要求,但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由2名以上在職在崗的具備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出具推薦意見,并經盟行政公署研究推薦,不受學歷要求限制申報職稱。
5.在海外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取得顯著業績成果的海外歸國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條件,經盟行政公署研究推薦,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6.在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8個領域,具有絕招、絕技、絕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經盟行政公署研究推薦,并提供相關業績、貢獻和成果鑒定材料,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7.列入下列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在培養期內業績成果突出的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其中,“新時代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項目”一層次人選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新時代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項目”二層次人選,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一層次人選可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在旗縣市及以下地區單位工作的,“新時代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項目”三層次人選,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二層次人選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
8.黨政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或軍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五)實施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繼續開展基層“定向評價”高級職稱評審。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基層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有關文件要求,按照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專崗專用的原則,各旗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應行業部門,在單列崗位結構比例內,做好本地區中小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衛生、農牧業、林業、水利、烏蘭牧騎和文物博物等專業領域基層“定向評價”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
2.對在旗縣市從事專業工作滿3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或在蘇木鄉鎮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學歷、專業和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在業績成果等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可破格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用人單位做好推薦人選的審核把關,申報推薦突出業績貢獻,與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結果等相結合,不得簡單一味降低標準條件,造成政策“洼地”,確保將真正符合條件、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基層專業技術人才推薦上來。
3.突出服務基層導向,高等院校畢業生在蘇木鄉鎮、嘎查村基層單位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經考核合格,可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職稱(以考代評專業除外),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具有專科學歷、工作滿2年的,可認定助理級職稱;具有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工作后可認定助理級職稱;具有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工作滿1年的,可認定中級職稱;具有博士學位,工作后可認定中級職稱。
4.對在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滿4年的大專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評審。
5.完善專業技術人才定期服務鄉村職稱評審激勵機制。城市中小學教師、醫生在晉升高級職稱時,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的農村牧區基層工作服務經歷,鼓勵引導更多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服務。城市專業技術人才當年服務蘇木鄉鎮、嘎查村時間達到3個月以上的,申報職稱可免除當年繼續教育學時要求;取得現有職稱后,累計服務蘇木鄉鎮、嘎查村年限達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可提前1年參評高一級職稱。
(六)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非公有制領域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其中,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專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應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應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參加考評結合系列職稱評審的,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鼓勵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其繼續教育學習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硬性要求。
對符合條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傾斜政策的一線醫務人員繼續實施關心愛護職稱傾斜政策
參加疫情防控醫務人員仍執行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的職稱申報評審政策,并嚴格落實上述政策。由衛生健康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確定享受政策人員范圍。符合條件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政策延續至2026年底。
(八)繼續全面推行農牧民職稱評審
各旗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農牧部門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內人社發〔2023〕63號)要求,嚴格審核參評人員條件,嚴格把關參評人員范圍,繼續做好本地區農牧民職稱申報評審工作。
(九)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有效銜接
1.用人單位結合用人需求,根據職稱評價結果合理使用(聘用)專業技術人才,實現職稱評價結果與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的銜接。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確需優化地區、部門(單位)人才隊伍結構超崗位申報職稱評審的,由各級主管部門統一商同級人社部門意見,統籌安排做好申報工作。
2.嚴格落實國家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有關文件精神。允許離崗創辦企業人員在所創辦企業申報職稱,所獲得的職稱可以作為其返回事業單位后參加崗位競聘、重新訂立聘用合同的參考。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人員繼續享有參加職稱評審的權力,可以在兼職單位或者創辦企業申報職稱。
(十)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
高技能人才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意見的通知》(內人社發〔2021〕16號)要求申報職稱評審。
(十一)繼續做好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
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按照總量控制、盟市評審、自治區核準備案的原則進行。2024年我盟正高級教師職稱核定分配人數為14人,并按職稱資格起算時間進行崗位聘用。中小學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
(十二)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有效銜接
按照《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20號)以及《2020年關于更新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表的說明》,專業技術人才獲得相應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十三)嚴格執行繼續教育有關要求
繼續教育有關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23〕204號)執行。
三、資格審核要求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評委會組建部門和辦事機構應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內人社發〔2023〕4號)有關規定,做好職稱申報評審各環節審核、公示、推薦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嚴格收費管理
各地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另行加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