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辦,百色市各系列(行業、單位)職改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在我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以及高技能人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申報:
(一)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除外)。
(二)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按規定辦理了延長退休手續者除外)。
(三)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且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人員。
(五)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人員。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人員,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途徑
(一)百色境內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
(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一般由所在工作單位履行審核審議、公示、推薦等程序。受工作單位委托,也可以由檔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機構履行上述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檔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審議、公示、推薦等程序;檔案沒有委托存放的,可以由相關行業協會履行上述程序。民營企業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需統一申報途徑,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注冊地參加職稱評審。
(三)中直、區直駐百色單位或外省駐百色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按照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確需在我市參加職稱評審或委托我市代為評審的,由中直、區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出具授權或委托函(模板見附件1、2)報相應評委會所屬職改部門備案后,按照我市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評審。
(四)本地區本部門不具備條件組建相應評委會的,可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三條規定,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評審權的評委會評審。委托評審結果,由委托機構和評委會組建單位在各自范圍進行公示,由委托機構按規定權限進行確認。
(五)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應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后及時轉評職稱。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六)申報人員應前往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https://my.gxrczc.com/Login),登錄進入個人賬戶(如尚未有個人賬號的,請先根據系統提示進行個人用戶注冊)進行網上職稱申報。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推行材料清單制。
各系列(行業)主管部門和各級職稱評委會在部署年度職稱工作時應對照評審條件及有關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并完善職稱申報材料清單,明確學歷、資歷起算時間,列明必須具備的申報材料。材料清單應在各系列(行業)部署文件中列明,原則上不得要求申報人提供清單以外的材料。
(二)通過數據共享精簡核驗申報材料。
各行業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及學時完成情況應當通過數據共享的方式對接到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減輕申報人重復提交材料的負擔。申報人按各系列(行業)部署文件和申報系統設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填報材料。學歷、下一級職稱證書、社保關系、繼續教育等已實現數據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復提供;未能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的,需上傳相關材料。
1.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核驗。申報人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申報前需完成2024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3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行業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申報人身份性質核驗。工作經歷和身份性質由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由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核實。自由職業申報人員從申報當月起前6個月(不含當月)沒有以單位名義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工作經歷與養老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接收材料,進入評審結果公示期或取得職稱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
3.加強學術成果審查核驗。在申報系統中設置學術風險預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數據庫,與申報人提交的刊物自動對比,標記風險刊物。申報人應根據提示自行核驗并提供核驗相關材料,各級審核部門(單位)應加大對標記風險刊物的審核力度。
(三)申報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求。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九條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前須自行對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材料進行檢查核實,并作出承諾。經查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工作經歷及業績成果造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和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等規定處理。
申報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應正確填寫,因申報人填寫錯誤導致共享數據及關聯材料無法查詢或無法發證的,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現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籍管理部門關于兩個姓名、身份證號碼屬于同一個人的證明材料。
四、審核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嚴格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充分考慮本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崗位空缺情況推薦申報人選。
基層單位推薦人選,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條件人員占比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總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主管部門應在本系統內對該單位進行通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人選,在評審中發現不符合條件人數占比達到或超過主管部門審核推薦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各級評委會應在本領域范圍內對該主管部門予以通報,視情況可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在確認或備案的評審結果復核中發現問題人數占評審總人數10%及以上的評委會,由各級職改部門予以通報。各級評委會通報問題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指標納入當年工作情況評估。政府所屬的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對自由職業者的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
2.規范審核推薦程序。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各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審議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并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單位面試答辯專家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審議推薦小組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或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各單位不得推薦。自由職業者由推薦單位填寫推薦意見,面試答辯及有關程序由推薦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各單位應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報人申報情況及申報材料發生變更的,各單位應對變更情況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二)主管部門審核。各級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職改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各級、各系列職改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級、各系列職改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的,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破格申報的,應將達到破格條件的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審核,無需單獨進行破格審批。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五、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組建及開評申請。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章相關規定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第四章相關規定組織評審。各級評委會不得自行設定資格名稱、更改評審條件和降低評審標準。對于全市性職稱政策文件解讀、各系列專業設置調整等事項,應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各中、初級職稱評委會應于開評前5個工作日通過職稱申報系統按照模板要求上傳《中、初級評委會開展評審工作申請表》(附件3)。
(二)評審專家抽取。各級評委會評審專家由市職改辦或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在核準批復的評委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禁止任何單位或部門以任何形式指定評審專家。專家抽取過程應當接受評委會組建單位監督員全程監督,并按《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19〕68號)第一條第四款規定抽取評審專家。
(三)嚴把評審質量關。要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堅持以評審質量為核心,合理確定評審通過標準,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充分考慮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崗位空缺情況,不片面追求通過率。評審應當堅持優中選優的原則,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作為評價的核心內容,合理確定通過標準。
(四)繼續實行異地交叉評審和量化評審。自治區職改辦統籌安排設區市進行高級職稱異地交叉評審。各縣(市、區)、各系列(行業、單位)職改辦可結合本地、本系列特點,對社會關注度高的中、初級職稱系列采取異地交叉或聯合評審方式進行評審。各系列職稱評審將繼續采取量化評審方式開展,各縣(市、區)、各系列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在評審前至少5個工作日完成量化指標評分細則的修訂,并報市職改辦備案。
(五)加強評委庫建設和評審專家培訓。評委庫實行動態調整,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規定,評審專家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各評委會所在系列(行業、單位)職改辦應按規定及時開展評委庫組建、調整和評委抽取等相關工作,并在2024年7月25日前完成中、初級職稱評審專家庫的更新調整并報市職改辦。各級評委會開評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評審專家的培訓。
(六)評審時間安排。各縣(市、區)職改辦及各系列(行業、單位)職改辦要根據《百色市各系列職稱評審進度及時間安排建議表》(附件4)確定本縣(市、區)、本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于2024年7月15日前將本系列評審部署文件報送百色市職改辦備案(電子郵箱:bs2685110 163.com),并通過百色人才網等多種形式對外公告,部署文件中需明確接收材料的截止時間、申報材料清單等內容。全市各級、各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原則上應在11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各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進度完成情況,將作為今年職稱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
六、評審結果的審核報送及確認(備案)
(一)評審結果復核、公示。各級、各系列評審委員會承擔評審結果真實有效的主體責任,要求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委托評審的,應由委托單位一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中級職稱評審結果應在5個工作日內按相關文件要求報市職改辦備案確認。對于復核、信訪或公示期間發現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實行分批確認方式。
(二)實行職稱評審結果隨報隨確認制度。各級、系列(行業、單位)評審委員會科學合理安排評審時間,及時上報評審結果,實行即報即確認。實行自主評審的單位要嚴格按有關要求開展評審,于開評前5個工作日將中、初級評委會開展評審工作備案表、職稱評審工作方案、評審標準條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在評審結果公布1個月內將評審結果公布文件、評審結果記錄單進行電子備案。
(三)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評審結果經審核確認后,各級、各系列職改部門應當于評審結果確認文件下發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https://zgb.gxrczc.com/)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并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七條規定發放職稱電子證書。
(四)職稱評審數據歸集和證書審驗。堅持“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推進歷史職稱證書數據在線審驗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做好數據的歸集上報工作,嚴厲打擊職稱證書造假行為。
七、落實有關文件要求
(一)各級、各系列職改辦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及系列評審條件相關文件精神,推進完善本系列職稱評審量化評分表及評分細則。因特殊情況沒有修訂的,應在年度部署文件中對學歷、資歷等條件予以調整并明確,由相關系列(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各職稱系列主管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有關規定,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逐步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申報者應從本人遞交的申報材料中選取標注一項體現專業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為專家評審的重要考量指標。
(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以下人員可按相關規定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職稱:
1.符合條件的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區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規〔2023〕6號)及自治區職改辦有關通知要求,在職稱申報系統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申報材料。
2.有海外工作經歷的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人員,可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有關規定分別申報相應職稱。
3.暢通高技能人才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渠道,各級、各系列評委會在評審過程中對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百色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互評互通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百人社發〔2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不受學歷、論文等限制,可單列標準、單設通過率,也可根據參評情況單獨建組評審。
4.“組團式”幫扶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7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組團式”幫扶醫療、教育干部人才激勵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組通字〔2023〕21號)精神申報職稱,幫扶時間2年及以上的,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別職稱,幫扶時間計算為基層服務時間。實行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的職稱系列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落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或采用證明為依據,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已將決策咨詢類信息納入評審條件的相關系列(行業),可按評審條件規定執行。
(四)落實疫情防控新階段醫務人員職稱激勵政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號)有關規定,將醫務人員在疫情防控中的現實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表現優秀的優先申報、優先參評。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可作為代表作參加職稱評審。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考試。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五)開展好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工作。各系列(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或修訂職稱評審條件的,可結合實際針對縣以下基層適當放寬學歷、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工作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群眾認可度等內容。“雙定向”申報人員可采取單獨分組、單獨評審的方式。取得的職稱限定在基層有效,評審結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管理權限備案。各系列(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此項工作安排納入今年職稱部署文件,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在組織開展職稱評審時抓好貫徹落實。
(六)加強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各級評委會在評審過程中可對企業參評人員單獨確定評審通過率。
(七)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八)在自治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外省單位駐桂機構、部隊)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自治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定執行。
(九)合理下放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職稱評審權。按照“成熟一家、申請一家、下放一家”的原則,支持有關縣(市、區)自主開展中小學教師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工作。
八、紀律要求
(一)加大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力度。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完善全區職稱誠信檔案庫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職辦〔2022〕66號)有關要求,各級職改部門要加強學術成果的審查力度,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失信行為,及時錄入全區職稱誠信檔案庫。各職稱系列(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力度,統一審查標準,及時共享學術成果的核查方法、途徑。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有關系列(行業)主管部門嚴厲打擊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對于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列入職稱誠信檔案庫。
(二)加強評審監督管理。各級、各系列評委會組建單位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系列(行業)單位,采取隨機抽查、巡查、復查等方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評審委員會,要求其按照有關規定限期予以糾正,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管理權限和桂職辦〔2022〕65號文件加大對中初級評委會的監督力度,規范評審行為,確保評審質量。對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不能按期糾正的,責令停止評審工作,直至取消評審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三)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肅處理職稱評審中“說情打招呼”“圈子評審”等現象,嚴禁行政干預評審,營造風清氣正的職稱評審環境。各級評委會、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或推薦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評審專家及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八章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職稱誠信監督管理。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或市職改辦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五)強化時間節點要求。申報人、申報單位超過截止時間未按時上報相關材料的,自行承擔后果,將不予受理。
九、其他相關問題
(一)關于評審費用問題。申報個人在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需及時繳清職稱評審費。職稱評審費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規定執行。具體標準:正高級450元/人,副高級380元/人,中級230元/人,初級150元/人。
(二)關于證書注冊驗證問題。繼續開展職稱證書在線審驗,2018年及以前尚未進行在線審驗的持證者請及時登陸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https://www.gxrczc.com/)“職稱證書在線審驗”欄目進行在線審驗。經過網絡在線審驗后,不需再到當地職改辦進行蓋章注冊,2018年以后取得證書數據由各級職改辦上傳審核,個人不需進行注冊驗證。
(三)關于政策文件。有關政策文件均可在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https://www.gxrczc.com)或百色人才網(https://bs.gxrc.com)查詢。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二維碼掃描查閱:
附件:
1.中直、區直駐百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2.中直、區直駐百或外省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3.中、初級評委會開展評審工作申請表
4.百色市各系列職稱評審進度及時間安排建議表
5.百色市各系列、各縣(市、區)職改辦聯系方式
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