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職稱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盤人社發〔2024)34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群工作部,遼濱經開區黨群工作部,市直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職稱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遼人社發〔202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全市職稱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做好貫徹落實。
一、深化改革,強化人才引領支撐作用
(一)堅持以人才促創新,開辟新賽道培育新質生產力。突出人才引領發展的先導作用,為打造重大技術創新策源地,提供人才新動能,助力創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對建設國家級科研平臺、大科學裝置預研項目及支持科技領軍企業攻克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的科研團體和高層次人才,積極予以職稱評聘政策保障。引導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服務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企業創新發展,保障政策期限內的企業科技專員職稱評聘權利,服務企業創新業績成果突出的可按規定享受傾斜政策。助力建設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省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取得中、初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且符合省相應系列(專業)評價標準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和聘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條件,無需換發遼寧省職稱證書;取得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且符合省相應系列(專業)評價標準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并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
(二)堅持向改革要動力,錨定“六個方面走在前列”目標定位攻堅克難。按照在打造新時代“六地”、經濟高質量發展、改革開放、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增進民生福祉六個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標定位,對我市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任務,各高級評委會要結合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職責任務,將專業技術人才參與其中工作的業績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經用人單位考察參與其中工作表現突出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聘任,對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和突破前沿技術、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發揮技術引領支撐作用、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崗位職數限制,經考核直接認定相應級別職稱。
(三)突出重點為創新發展賦能,做好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繼續實施縣域人才傾斜職稱政策,穩定基層人才隊伍,引導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向基層流動服務鄉村振興,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域龍頭企業開展自主職稱評審。常態化開展中小型科技企業(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支持柔性引進人才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對引進或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根據其能力、業績和貢獻直接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四)堅持加強引育青年人才,儲備創新型戰略人才力量。強化職稱政策在“引育留用”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方面的“指揮棒”作用,給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幫助、更有力的支持。暢通博士、博士后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已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且業績成果優秀的可申報副高級以上職稱,期滿出站的博士后可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由相應高級評委會辦事機構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首次聘用不受所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貢獻特別突出的人員還可申報或認定正高級職稱。促進產學研融合,對獲得全國、全省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項目團隊核心成員,可按規定享受職稱評聘傾斜政策。支持青年人才擔當更大科研作為,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任省級以上重大科技任務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項目負責人的,可予以職稱評聘適當傾斜。
(五)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為健全服務體系提供有力保障。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海外專家和科研團隊等,實行精準服務、主動服務;提高服務便利化,及時服務、快速服務,加強溝通協調,對特殊人才堅持急用先行、特事特辦,按照“一團隊一策”“一人一策”的評審方式,給予特殊政策、特殊支持。
二、規范評審程序,健全科學評價體系
(六)充分發揮用人單位職稱自主評價權。繼續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規定程序開展自主評審。具有職稱評審權的單位在省評審標準條件上可結合目標任務、崗位職責、績效考核等分類制定評審標準,科學合理明確論文、科研成果等要求。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對申報人員的品德、能力、業績情況的真實性負責;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用不好授權、履責不到位的要問責。申請開展自主評審的單位須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評審工作方案、確定評審標準、有具體負責的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并做好評審前的準備工作,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履行核準手續后穩步實施。新申請且當年計劃開展評審的自主評審單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七)加強職稱評審規范化建設。堅持“誰推薦、誰審核,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申報人員一般應在本人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創新創業等特殊規定外須在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報。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提供相關材料,繼續落實“個人、單位雙承諾制”。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推薦,并經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無異議后,按規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
嚴密組織程序。各評委會要嚴格按照核準備案的評審范圍、專業領域、評審層級以及有關程序規則、公布的時間計劃等組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不得多頭重復交叉評價和強制評價。如需要委托其他評委會進行代評的,須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履行相關審核委托程序,方可受理。全市各評委會在例會前兩周,將評審工作方案(包括評審標準、評審程序、例會時間及相關政策依據等情況)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各評委會年度例會應于11月底前完成,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開展評審。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嚴格控制評審通過率。實行“評聘分開”系列的高級職稱評審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50%,實行“評聘結合”的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評審或按比例推薦。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嚴守評審紀律。評審機構應對評審會議全過程記錄,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評委會投票結果,嚴禁多輪投票表決。職稱申報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并經查實的,按照規定取消申報資格或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對制度缺失、管理混亂、評審質量不高、社會反映較大的評委會,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暫停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職稱評審權。
(八)加強職稱評審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完善職稱制度體系,扎實提升職稱評審監管能力和水平。各評審機構應該按照職稱評審工作要求,在評審范圍內公布評審標準、申報條件、評審方式、受理時間地點和提報材料等事項;要按照省紀委監委2024年營商環境監督行動要求,加大“陽光遼寧”行動拓展力度,督促市縣管理企業和學校、醫院按照公開事項目錄,及時公開職稱評定相關信息,保障公平、公正、公開。加強職稱評審備案管理、巡視巡查、信息公開、數據監測等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聯合紀檢監察、公安司法部門嚴肅查處職稱評審舞弊、假冒職稱評審、制作和銷售假證等違法行為,針對網絡、新媒體違法違規廣告及時清理,保障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權益,維護職稱嚴肅性和公信力,助力營造一流人才環境和營商環境。
(九)加速職稱數字化賦能改革。各評審機構要認真收集歸納整理歷年的職稱評審工作信息,重點是全面梳理各系列、各層級、各年份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的相關信息,做好統計工作,為職稱評審信息化做好準備。積極推廣使用全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采取“線上+線下”模式,完成職稱評審工作。各評審機構一定要壓實責任、積極協調,指定專人負責,持續規范做好職稱評審歷史信息歸集、整理、上報工作。各評審機構要強化數字化工作思維,加強數據統計分析應用,著力提升數據運用本領和數據安全防范能力,嚴防信息泄露,不斷提升職稱工作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做好我市向省行業主管廳局高級評委會申報高級職稱人員推薦工作。推薦工作要嚴格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事前公示的推薦程序辦理。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并經單位集中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到主管部門,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工作須遵守遼寧省各廳局制定的量化評審標準和各系列規定的申報時間,提前10天將有關材料完備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符合審核條件方可推薦。
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
(十一)科學優化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各縣(區)、市直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聘用工作,本著科學設崗、嚴格管理,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原則,及時做好優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聘任工作,確保科學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及結構比例;各部門(單位)人員編制發生變化的要及時調整崗位設置,轉隸未完成、人員編制發生變化而未調整崗位設置的,原則上不得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工作。
(十二)持續規范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各用人單位要圍繞激發和調動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積極性,優化崗位聘用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崗位數額擇優聘用。事業單位沒有空余專業技術崗位的,其新增人員原則上不得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層級不同等級之間,原則上要逐等級聘用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聘任3級崗位需要聘任4級崗位滿5年以上;聘任其它等級,需在下一等級崗位聘用滿2年以上,首次聘用上一層級或新調入未曾聘用過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要聘用到本層級的最低等級;自主評審單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后聘用。
四、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職稱)考試和職業資格工作
(十三)確保考試安全和程序規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全力加強考試安全管控,認真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要求,規范考務工作,提高考務管理與服務水平,確保考試安全;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依法依規做好核查工作。進一步加強考試制度建設,充實和加強考試監督巡視工作,強化安全教育和考務培訓;嚴肅考風考紀,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對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考試環境。
(十四)嚴格執行職業資格管理制度。認真落實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嚴禁在目錄之外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及時跟進目錄調整情況并及時公布;做好新修訂的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落實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持續開展專業技術類“山寨證書”常態化治理、打擊“掛證”等工作;按照規定持續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數據的采集、審核及證書發放工作。
對本通知未提及的有關職稱工作政策等問題,按現行國家和遼寧省職稱工作的相關政策執行。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